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规范特医食品经营行为,筑牢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安全防线
为保障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的营养支持与健康安全,加强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并实施了关于规范特医食品经营行为的专项指导意见与监管措施。此举旨在明确经营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确保特医食品在流通与使用环节的安全、有效与可追溯。
特医食品并非普通食品,而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其使用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进行,因此对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要求极为严格。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此次规范行动聚焦于食品经营环节,主要涵盖以下关键方面:
- 严格经营资质与条件:明确要求从事特医食品经营的商家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并在许可项目中载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类别。经营场所、仓储设施、专业人员配备等均需符合特定要求,确保产品在适宜条件下储存与销售。
- 强化进货查验与追溯管理: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采购的特医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能够追溯至生产企业。必须查验并留存产品注册证书、生产企业及供应商资质、出厂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建立完善的进货与销售台账。
- 规范销售与宣传行为:特医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应设立专门区域或专柜,并设置醒目标识。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客观、真实地介绍产品,严禁进行虚假、夸大或治疗疾病的宣传,误导消费者。明确标示“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 明确使用指导与警示: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并强调特医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必须依据专业人士的指导选择和使用。对于适用人群、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应进行清晰说明。
- 加强监督检查与执法力度: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把特医食品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对未取得经营资质擅自销售、经营未经注册的产品、销售过期或变质产品、进行违法宣传等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
此次规范行动体现了四川省对特殊人群健康权益的高度重视,以及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严格落实。通过规范经营行为,将有效遏制市场乱象,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障特医食品的临床效果和食用安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和使用特医食品应通过正规渠道,并严格遵循专业指导,切勿盲目自行购买使用。
下一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还将持续开展对经营者和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宣贯,提升行业整体合规意识与专业水平,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智慧监管,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特殊群体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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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17 23: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