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宣传疗效 平房区实施“三规范一承诺”筑牢特殊食品安全防线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环境,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经营环节,启动了专项治理行动,重点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并创新性地推行“三规范一承诺”监管模式,旨在从源头规范经营行为,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此次行动的核心在于精准打击保健食品领域长期存在的“宣传疗效”乱象。执法人员深入药店、专卖店、商超、母婴店等经营场所,通过现场检查、产品抽查、广告监测、投诉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宣称具有“降血糖”、“抗肿瘤”、“提高免疫力”等治疗或预防疾病功效的保健食品广告和标签标识进行重点排查。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涉及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群体的健康与财产安全。
在强化打击力度的平房区积极探索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推出了“三规范一承诺”工作法,推动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三规范”具体指:
- 规范经营资质与专区专柜:要求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经营许可,并在经营场所内设立清晰、独立的特殊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设置醒目的提示牌(如“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确保产品与普通食品分区陈列,避免混淆。
- 规范产品溯源与进货查验:严格要求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售特殊食品来源合法、渠道清晰、质量合格。必须能够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注册或备案凭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并建立完善的进货台账,实现产品全程可追溯。
- 规范宣传行为与信息公示:严禁经营者对保健食品进行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宣传。要求所有广告和产品介绍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夸大内容。督促经营者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监管信息、消费提示和投诉举报电话,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承诺”则是指:
要求特殊食品经营者主动向社会公开作出《规范经营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虚假宣传,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这份承诺不仅张贴在经营场所,也通过监管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将经营者的信用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平房区通过“打击”与“规范”双管齐下,将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有效压缩了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三规范一承诺”模式的推行,不仅明确了经营者的责任义务,提升了其守法诚信意识,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透明、安全的消费环境。下一步,平房区将继续深化此项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和日常巡查,推动特殊食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牢牢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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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17 02:00:46